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6-02-12 08:49来源:县自然资源局作者:孙宇点击: 次
根据《鞍山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我局核查图斑工作已完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被认定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的图斑32个,其中:自然恢复图斑23个,转型利用图斑9个。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现需要将32个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最终认定损毁土地面积27.4454公顷。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孙宇 0412-7867368
联系地址:岫岩县自然资源局208房间,邮编114300。
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