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岫岩满族自治县地下水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2-02 08:28来源:县水利局作者:点击:

    地下水是县域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地下水管理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岫岩满族自治县地下水开发利用实际,县水利局组织起草了《岫岩满族自治县地下水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规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智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行业从业者及广大市民可结合实际,围绕地下水调查规划、节约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等核心内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共30日)

    联系电话:0412-7822122通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阜昌街道岫玉大街36号政府综合楼422室(邮编114300)

    电子邮箱:岫岩满族自治县地下水管理暂行规定意见反馈专用邮箱xysljbgs2024@163.com

    附件:

    1.岫岩满族自治县地下水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岫岩满族自治县地下水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