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岫岩满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清淤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2-02 07:55来源:县水利局作者:点击: 次
河道采砂与清淤是维护河道行洪安全、保障水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砂石资源的重要工作。为规范我县河道采砂与清淤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岫岩县河流水系实际情况,县水务局组织起草了《岫岩满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清淤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规定的合规性、实操性与公众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相关单位、采砂从业主体、沿岸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围绕采砂规划审批、作业监管、清淤工程规范、生态保护措施等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意见反馈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3月3日(共30日)
联系电话:13804912217通信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阜昌街道岫玉大街36号政府综合楼415室(邮编114300)
电子邮箱:岫岩满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清淤暂行规定意见反馈专用邮箱xysljbgs2024@163.com
附件:
2.《岫岩满族自治县河道采砂清淤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