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岫政发〔2025〕3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25〕14号)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鞍政发〔2025〕8号)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全县县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级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二)普查时间。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县政府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负责本系统与普查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统计局负责和协调具体普查工作方面的事项,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普查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全县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队伍和人员建设,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保障

本次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县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适时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佟 副县长

副组长:黄旭宏 县统计局局长

    曲 坤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 欣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佟 鑫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姜 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贾喜鹏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尚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大猛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 飞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忠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文继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朱 贺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杜 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洪朋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

    于渌渌 县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主任由县统计普查中心主任于渌渌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