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松坐落大房身镇大甸子村孙前堡组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5-12-22 14:28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点击: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 20255494 | 杨松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岫农房字第1705号 | 大房身镇大甸子村孙前堡组 | 宗地:270 房屋:103.32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转移(继承)登记 | 继承人:杨松 被继承人:杨丙昌(已故)、逄庆云(已故) |
| 杨丙昌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岫农房字第1705号 | 大房身镇大甸子村孙前堡组 | 宗地:270 房屋:61.8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补证登记 | 原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