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11-14 07:48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森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森木业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兴隆办事处河沿村

            







    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森木业有限公司

         







     碧海蓝天(海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森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办事处河沿村,企业设置粗加工、成型、喷漆、包装等工序,企业产品及产能为:木制家具(床餐桌椅子)66000件/a。企业现有2台4.0t/h燃煤锅炉,其中1台生产蒸汽用于干燥生产线供汽(已停用多年待拆除),1台用于冬季办公及厂房供暖。本次拟拆除现有2台燃煤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1台2.8MW(4.0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热水锅炉及配套装置用于冬季供暖,未来具备供热联网条件下,本项目供热锅炉将拆除。本项目不涉及厂区内生产工序、产品和产能变化,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1.生物质锅炉必需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经配套自带的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2.项目锅炉排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定期清掏。3.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东、南、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利用要求。确保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