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事项操作手册
时间:2025-10-28 15:07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武珈桐点击: 次
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2年以内(含2年)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2、申请材料:鞍山市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创业实体纳税或减免税的相关材料、场地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者本人的银行储蓄账户(企业提供本企业开户行账户)
3、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4、审查要点:(1)检查法定材料是否齐全;(2)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3)确保材料中的信息准确无误。例如,填写的内容是否清晰,加盖的单位公章是否齐全,等等。
5、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1)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工作人员勘验、公示、财政拨付不计办理时限。(2)条件: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小微企业(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