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528号)和《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农办发〔2025〕58号)要求,特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的相关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528号)和《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农办发〔2025〕58号)要求,组织、实施60人常规班培训。
三、培育资金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27.5万元(贰拾柒万五千元整)
四、培训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按顺序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培育机构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具有教育(业务培训)、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五)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备。
(六)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五、公告及递交时间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4:00。
六、递交地点及方式
递交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105室。
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定时间
2025年11月5日14:30。
八、评审原则
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105室
邮政编码:114300
联系人:赫勇、吴楠
联系电话:0412-7628358 0412-7855530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