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5-10-23 15:30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侯彪点击: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规划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

    规划范围及内容:主园区总面积为567.47公顷。规划范围北至石家岭,南至南过河,西至西老爷庙村,东至大洋河。洋河镇园区用地面积为71.63公顷,石庙子镇园区用地面积为32.71公顷,偏岭镇园区用地面积为21.92公顷,大房身镇园区用地面积为17.16公顷。

    主园区是以玉文化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为主,洋河镇园区以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为主。石庙子镇、偏岭镇及大房身镇园区均以高端建材产业为主,打造一园一基地。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3-2035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pORDqNrZFrKbbPv6qYvKA 提取码: hnpm;纸质报告书可通过向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尤先生申请,联系方式见后。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第48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65104303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自本次公示登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尤先生;电话:15142237772地址:鞍山市岫岩县雅河办事处办公楼

    环评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工;电话:15541227901;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正义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