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10-23 09:35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岫岩满族自治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
岫岩县阜昌街道爬虎岭村2号 |
岫岩满族自治县殡仪管理服务中心 | 辽宁诚致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岫岩县阜昌街道爬虎岭村2号,承担岫岩县遗体火化及相关业务,现设置3台火化机、1台遗物祭品焚烧炉,年火化遗体约3000具。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现有建筑设施及设备已不能满足日常需要,为了改善中心基础设施条件,拟对现有悼念厅进行拆除,新建悼念大厅1间、悼念厅13间。新建除尘设备间和新火化间,新增4台单炉膛火化机。现有火化间保留,2台双炉膛火化机作为备用,淘汰1台单炉膛火化机。取消醇基燃料锅炉,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供暖。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殡仪管理服务中心共有悼念大厅1间、悼念厅13间、6台火化机(其中新建4台单炉膛炉、利旧2台双炉膛炉作为备用)、利旧1台遗物祭品焚烧炉,年火化遗体约4000具。项目总投资2814.61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 | 1.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火化机火化废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遗物焚烧炉焚烧废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中相应标准要求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时,排放大气污染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确保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厂界达标。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全部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利用要求。确保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项目 |
偏岭镇后地村 |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人民政府 |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用于处理偏岭镇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本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及配套建设滨河景观工程(湿地)进行污水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量1500m3/d,采用“预处理+A2/O+MBR+消毒” 工艺;排水管线总长为6.20km,管径DN300~500mm,选用HDPE管,铺设管线包括镇区污水管线和王堡子河上游至污水处理厂的主干管;设计区域共2个排水分区,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管径DN600~1200mm,共设置2个雨水排出口,管线总长度2.47km。项目总投资21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9.5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处理装置运行期间,恶臭主要来自污水预处理、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区域,采取“加盖封闭+负压抽风”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标准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建设单位必须按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落实拆迁计划。2.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中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19)要求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要求,中水全部回用。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利用要求。确保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