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综合评价遴选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5〕401号)要求,为全面提升岫岩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高秸秆还田和离田产业化利用能力,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推动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结合岫岩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绿色生态导向,贯彻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农用优先、因地制宜、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玉米和水稻秸秆处理利用为重点,以提高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加强耕地保护为目标,强化试点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县域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发展需求基础上,示范推广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多元循环发展。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岫岩山区地理特征,着力引导选择符合本地生产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3.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通过打造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和推广实用技术,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企业和广大农民积极性,切实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发展。
4.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5.高值产业、绿色发展。充分把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发展趋势,依托技术专家组和院县共建大力研发新技术,努力拓展新领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向全产业链高值化方向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5年,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使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加大秸秆还田力度,确保耕地质量;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监测,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建设工作,初步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山区秸秆饲料化利用、食用菌利用,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升县域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三、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
为推进岫岩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本方案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48万元,重点支持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利用,兼顾基料化利用及草谷比监测等工作;县级配套资金16.5万元用于宣传、验收、审计等相关支出。具体任务及资金安排(合计464.5万元)如下: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60万元)
补偿环节:秸秆饲料化加工与利用。
补偿对象:从事秸秆饲料加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加工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从事牛、羊养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黄贮、膨化、氨化、发酵等饲料化加工(不含直接购买),要求牛年存栏40头以上、羊年存栏300只以上。
建设任务:以黄花甸镇、石灰窑镇、朝阳镇、岭沟乡、雅河街道、药山镇、三家子镇、前营子镇标准化养殖小区为重点,扶持从事饲料加工或牛羊养殖秸秆饲料化利用的农业经营主体。
补贴方式: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由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核查、社会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兑付补助,符合“一卡通”发放条件的通过“一卡通”发放。
补偿标准:按存栏量(参考出栏量)和秸秆利用量进行奖补,按肉牛5吨/头·年、羊0.7吨/只·年测算饲料化利用量,补贴标准为40元/吨。牛存栏补贴上限500头,羊存栏补贴上限3000只。
补贴数量:秸秆饲料加工与利用量1.5万吨。
补助金额:60万元。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33万元)
在全县玉米、水稻生产重点乡镇(街道)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提升耕地质量。
补偿环节:实施秸秆粉碎还田作业。
补偿对象:实施秸秆还田作业的市场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要求相对集中连片作业面积不低于100亩。
建设任务:以大营子镇、黄花甸镇、红旗营子乡、石庙子镇、苏子沟镇、石灰窑镇为重点,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技术。
补贴方式: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由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核查、社会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兑付补助,符合“一卡通”发放条件的通过“一卡通”发放。
补偿标准: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依据岫岩县秸秆还田作业成本设定补助标准为20元/亩。
补助数量:秸秆粉碎还田1.65万亩。
补助金额:33万元。
(三)秸秆基料化利用(10万元)
开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种植,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扩大秸秆基料化生产规模。
补助环节:利用秸秆作为基料种植食用菌。
补助对象:以秸秆为基料生产食用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年利用秸秆300吨以上。
建设任务:以三家子镇、牧牛镇、兴隆街道、雅河街道、杨家堡镇、前营子镇为重点,推广以秸秆为基料的草腐菌种植。
补贴方式: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由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核查、社会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兑付补助,符合“一卡通”发放条件的通过“一卡通”发放。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奖补,50元/吨。
补贴数量:基料化利用秸秆2000吨。
补助金额:10万元。
(四)燃料化(335万元)
1.秸秆燃料化户用炉具(295万元)
补助环节:秸秆燃料化利用。
补助对象:安装热解气化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生物质节能炉+生物质热风炉)农户。
建设任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保护,积极推广分散式供暖等模式,以20个重点村(见附件2)为依托,每个重点村遴选44户村民安装热解气化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和村部安装1台生物质热风炉,共计45台炉具。
补助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采购秸秆炉具,由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及后续服务。
补助标准:每套生物质节能炉具补助约3300元,生物质热风炉补助约2300元(具体价格以中标价为准)。
补助数量:生物质节能炉具炉体水容量不小于28公升,生物质节能炉需制热量热效率≥75%以上,生物质热风炉风量不小于260m3/h;(生物质节能炉+生物质热风炉)炉具900套。
补助金额:295万元。
2.秸秆能源化利用(40万元)
鼓励乡镇(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支持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生产天然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环节:秸秆打捆直燃利用、秸秆生产天然气。
补助对象:安装秸秆直燃锅炉的企事业单位,须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对年利用秸秆燃料情况进行实地查验,锅炉须可持续使用且年消耗打捆秸秆3000吨以上。单个主体补贴上限为10000吨;从事秸秆生产天然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年消耗秸秆3000吨以上。
建设任务:以雅河街道、黄花甸镇、龙潭镇为重点,推进秸秆打捆直燃和秸秆天然气生产。
补助方式: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由第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核查、社会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兑付补助,符合“一卡通”发放条件的通过“一卡通”发放。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补助,40元/吨。
补贴数量:燃料化利用秸秆1万吨。
补助金额:40万元。
(五)其他(10万元)
开展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监测,草谷比与可收集系数监测等相关经费合计10万元。
(六)县级配套资金(约16.5万元)
县级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宣传、审计、验收、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等工作。
以上各项任务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单项调整幅度不超过10%),最终以项目招标和验收结果为准。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结合岫岩实际,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分为项目准备及宣传动员、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公示与资金发放、项目总结5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项目准备及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9月底前
通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座谈会、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镇、村领导干部座谈会;探讨研究主体责任、补贴、监管办法,为制订相关政策、科学规划提供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动员,确保农户了解耕地地力保护、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部署和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制定并下发相关文件,确定第三方监理和验收单位,明确项目验收内容,有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6月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并备案的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承担主体,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标准要求实施项目,并由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组织相关单位,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由监理公司进行监管、指导,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按标准如期完成。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7月
由项目承担实施主体进行项目自我检查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检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项目验收;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第三方验收合格后由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组织抽检审核。
(四)项目公示与资金发放阶段:2026年8月
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根据验收工作进展,对秸秆补贴项目予以公示,并在岫岩县政府门户网站、项目所在乡镇(办事处)、项目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根据规定发放补助资金。
(五)项目总结阶段:2026年9月
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认真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经验、效果、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与长效机制,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财政管理部门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逐一明确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科学测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的工作措施落到实施主体。项目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也明确任务分工,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岫岩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李景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鲁旭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 巍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滕越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江 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金良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副局长
曲 坤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付 佳 县审计局副局长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鲁旭光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相关工作。此专班作为临时性机构,待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做好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秸秆处理行动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水平,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水平。
岫岩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技术服务人员:
于 智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科长
于世举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正高级农艺师
赫 勇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副高级农艺师
张振楠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农艺师
许健健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农艺师
洪 玲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农艺师
岳生荣 岫岩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咨询电话:0412-7855530、0412-7628358
(三)注重绩效考评
依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对承担重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并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到“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同时也要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和利用典型,农民经纪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利用方式,调动各级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五)加强信息调度
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秸秆处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所有项目报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审核认定后由县政府发布实施。
(二)本方案由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岫岩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5年重点村名单
附件1
岫岩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 | 补助标准 | 数量 | 单位 | 金额(万元) | |
1 | 饲料化 | 秸秆饲料规模化养牛、羊 | 40元/吨 | 1.5 | 万吨 | 60.00 |
2 | 肥料化 | 秸秆还田 | 20元/亩 | 1.65 | 万亩 | 33.00 |
3 | 基料化 | 草腐菌种植 | 50元/吨 | 2000 | 吨 | 10.00 |
4 | 燃料化 | 秸秆打捆直燃秸秆生产天然气 | 40元/吨 | 1 | 万吨 | 40.00 |
5 | 生物质节能炉户用炉具 | 3300元/台 | 880 | 台 | 290.40 | |
6 | 生物质热风炉具 | 2300元/台 | 20 | 台 | 4.60 | |
7 | 其他 | 草谷比监测 | — | — | — | 10.00 |
8 | 县级配套资金 | 宣传 | — | — | — | 1.50 |
9 | 审计 | — | — | — | 1.00 | |
10 | 第三方验收 | — | — | — | 8.00 | |
11 | 台账建设 | — | — | — | 6.00 | |
合计 | — | — | — | 464.50 |
附件2
2025年重点村名单
1.牧牛镇 南马峪村
2.三家子镇 房身村
3.药山镇 韭菜村
4.黄花甸镇 老窝村
5.大房身镇 和平村
6.大房身镇 古洞村
7.偏岭镇 五间房村
8.大营子镇 青峰村
9.红旗营子乡 唐家堡村
10.哈达碑镇 哈达碑村
11.石灰窑镇 同江峪村
12.前营镇 燕窝村
13.杨家堡镇 松树秧村
14.苏子沟镇 黄岭村
15.龙潭镇 张堡村
16.岭沟乡 三河村
17.洋河镇 何家堡村
18.哨子河乡 振江村
19.兴隆街道 平阶村
20.雅河街道 河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