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金三角网吧)
时间:2025-09-11 10:09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作者:朱俊峰点击: 次
当 事 人 | 名称 |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绿云金三角网吧 | ||
证照名称及编号 | ||||
投资人 | 闫喜民 | 联系电话 | 1394225XXXX | |
住所(住址等) |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XXX | |||
现场负责人 | 闫XX | 职 务 | / | |
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记录人 | 闫永利 | ||
检查(勘验)时 间 | 2025年07月22日11时11分至2025年07月22日11时25分 | |||
检查(勘验)地 点 |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XXX |
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2025年07月22日上午11时 11分,岫岩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高巍(执法证号0603032XXXX)闫永利(执法证号0603032XXXX)在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城镇绿云金三角网吧当场向负责人闫某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了其享有依法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现场负责人未向执法人员提出回避申请。负责人确认执法人员身份后,执法人员查看了《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该网吧证照齐全,处于营业状态,执法人员在负责人的陪同下对网吧进行检查,该网吧共一层,有计算机台数(01-62)台,共有26名上网人员,执法人员发现61.号电脑上网人员疑似未成年人,61号机器上网人员谢*博,身份证编号后六位*04471X,上机时间2025年7月22日07时25分。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4)张,并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本次检查由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本次检查至2025年07月22日11时25分结束。由现场负责人闫某全程见证并签字确认。(以下空白,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