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5-27 08:32来源:县教育局作者:点击: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按照《鞍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鞍教办〔2025〕17号 )要求,现制定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做好来岫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少年、特需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残障儿童少年的入学及服务保障工作。

    (二)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三)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建立严格的住房和户籍审查制度,一经发现择校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四)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班级和学校人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理。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施阳光分班。

    今年将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深入推进阳光分班,促进教育公平。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办法

    (一)明确招生范围和对象

    明确入学年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小学入学需年满6周岁,2025年小学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应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公室审核批准。

    (二)明确学区划分

    1.乡镇学校

    小学适龄儿童到户口所在地就读。所在小学毕业生分配到相对应的乡镇中学。小学负责本乡(镇)区域内所有居住的有本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县外来岫务工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以及长期在本乡(镇)居住的无户籍适龄儿童(可参看房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负责统计小学入学率、延迟入学人数。坚决杜绝入学不建籍,造成人籍分离、无学籍现象。

    2.城镇学校

    (1)小学入学

    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严格的学区制,学校报计划,每个班级的学生数严格按照标准班型每班45人设置。学区划分如下:

    ①站前大街以北到北洋桥以南区域,为实验小学学区。

    ②站前大街以南到雅河桥以北、城东社区,适龄儿童可以实行岫光小学、满族小学双向选择和调剂入学,保证学生就近入学。

    ③西北营子以荣兴煤场为界,以南为岫光和满族小学的学区,以北为实验小学学区。

    ④世通毓园小区及附近住宅楼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照情况实行实验小学、兴隆小学双向选择。

    ⑤单层门店、车库、地下室,工商营业执照不作为可入学条件。

    ⑥有户无房人员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户主的户口簿、父母及孩子的无房产证明和居住证明,祖孙三代需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⑦二手房因政策原因未更名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房产证、房屋交易及产权归属有效证明(房款交易银行流水、购房有效协议、提供一年以上的已更名为学生法定监护人的电费收据、水费收据、一年以上物业费收据、一年以上取暖费收据等)。

    ⑧动迁户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动迁安置协议、入户证明(动迁房买卖视二手房因政策原因未更名处理)。

    ⑨新建小区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备案购房合同(包括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等)。

    ⑩继承房按房产证、户口簿、继承材料(公证处证明)等有效证件确定应入小学。

    其他特殊类型的群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入小学。

    (2)小学升初中

    初中一年级严禁在招生入学阶段产生新的大班额,巩固大班额消除工作成果。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①实验小学、岫光小学、满族小学三校学生,按户口或房照根据一中、满中学生的分配人数就近分到一中、满中;

    ②以站前大街为界,站前大街以北为满族中学学区,站前大街以南为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城东社区为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如果学区内学生数不足招生数量,可由审批办公室进行适当调配。西北营子以荣兴煤场为界,以南为一中学区,以北为满族中学学区。

    ③兴隆的杨卜村小学学生全部分配到满中,城东小学学生全部分配到一中;

    ④农民工子女依照两所初中班型的实际情况由教育局审批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调配。其他特殊类型的群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入中学。

    三、招生管理

    全县实行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理便民服务。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大厅和学校要制定本区域内《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确保对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和讲解,网上办理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流程和必要条件,发至本地各幼儿园、小学所有家长,并在各初中、小学招生时进行宣传。在政务服务大厅和学校设立服务窗口,对不会使用网上操作的家长进行手把手服务,确保2025年初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圆满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各校新增年级的班额数。根据国家及省、市对中小学校班额数的要求及标准,新增年级实行以人数定班数制度,坚决遏制新增大班额。新一年小学班额要做到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半年内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在城区划片学区内入学的学生,选择应入学校后,不允许在城镇范围内转学。小一和七年级阳光分班后报名和转入的学生,要安排在同年级人数最少的班级内。示范性高中班额不超过45人,一般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以人数确定班级数,严禁超班额招生。

    2、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口来岫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凡是外来来岫务工人员子女,到各乡镇中小学校就读,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学。到城镇就读的来岫随迁子女及乡进城子女,由教育局审批办公室负责安排到一中、岫光小学等指定的学校,大校额学校及大班额班级不允许接收外来学生。各中小学校在新生入学时,不得附加任何违规条件和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前教育完成证明, ②计划生育证明,③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④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⑤预防接种证明。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3、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招生入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落实优待政策,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妥善安排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入学。

    4、做好人才引进子女入学工作,按照市、县人才办统一要求贯彻落实。对于纳税大户,对我县做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按需落实。

    5、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当地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相同。“三残”儿童尽可能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学籍,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也可以选择到本地学校入学。到本地学校入学的,学校落实“一人一案”要求,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准备工作。

    6、严格规范和审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凡本县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在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打工证明、租房协议、学生的出生证明、户口等材料在城镇小学办理入学,审批办公室根据城镇各校实际招生情况进行调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招收非本学区的学生。各中小学校要坚决杜绝因农民工子女就学弄虚作假而产生新的“择校热”和“大班额”现象。

    7、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和失学辍学劝返复学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应做到应入尽入,确系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实行审核审批制度。

    8、明确招生时间。6月份进行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指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入学信息采集,7-8月进行信息审核;9月1日至9月30日建立小学新生学籍。“小升初”6月进行入学信息采集;7月至8月进行信息审核;8月中下旬进行阳光分班,10月份前完成初中新生学籍建立。 

    9、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为方便家长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根据《鞍山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网上报名,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材料审核和录取。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针对实施网上办理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可能出现的舆情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0、做好幼小衔接,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学校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有效实施幼小衔接,继续实施小学新一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周不实施文化课教学,开展通识性、认知性等课程,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加强幼小衔接,并持续探索小初、初高有效衔接。

    五、保障措施

    1、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审批办公室咨询电话:0412-8781896。

    2、各学校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3、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纪行为,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教育局在纪检监察科开设监督举报电话:7822398,对各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群众举报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等行为,核实后将严肃查处,及时通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安全稳妥进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