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履行公告
时间:2025-05-23 13:49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张青松点击: 次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岫政发【2019】3号《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清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物价局(鞍政发〔2002〕94号)文件规定。
凡在我县城市规划内新建 扩建 改建 的各类工业民用和公共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均应该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截至目前,我局在催缴过程中还有部分建设单位一直拖欠,(详见附件)根据县政府有关专题审议要求,对仍拖欠缴纳的建设单位再次进行催缴,对逾期仍不缴纳的, 将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