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成立至今,县法院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实现了从基础设施到审判理念、从队伍建设到科技赋能的全方位变革。
科技赋能实现智慧转型。县法院已建成建筑面积15000多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大楼,立案庭紧紧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形成了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电子流转、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14个数字化科技法庭配备智能语音识别系统、电子证据展示台,庭审过程可同步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在刑事审判庭,被告人可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参与庭审,法官、公诉人、辩护人“隔空”对话,实现零接触审判。民事审判庭引入互联网法庭系统,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与调解、质证、辩论。2024年网上立案343件,电子送达15334次,互联网法庭开庭542案。
审判体系完成了从传统模式到现代化改革的转变。近年来,县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彻底终结“立案难”。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成立“清枫”宣讲团和巡回调解室,依托人民法庭,开展典型案例普法宣讲,实现就地调处案件。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4年调解案件4064件,成功率达37.4%。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2.41%,降幅位于全市首位,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显著。从“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确立,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县法院始终紧跟法治进程。深化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自推行诉答文书规范化,扎实推进书状先行、争点整理等庭审优质化技术以来,审结民事案件1851件,其中有922件在庭前达成调解或撤诉,占比49.81%,92%以上案件一庭终结,平均庭审时长同比缩短52%。40年来,县法院从传统执行模式转向信息化、联动化执行。完成执行队伍改革,实行分段集约式管理,打造年轻化精英团队,通过专业化的团队和人员配置推动审判人才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依规交叉执行特殊主体案件,最大程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网络查控系统的应用让“老赖”无处遁形,有效破解了“执行难”问题。与公安、银行等部门联动,对“老赖”实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2024年,执结案件结案3227件,结案率达94.25%,执行到位金额5.02亿元。同时,县法院积极主动参与到营商环境建设中,设立了市场主体绿色通道窗口,开放市场主体接待室,积极化解涉企纠纷。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制定《关于涉诉企业缓、减交诉讼费的规定(试行)》,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1+7”升级版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发挥破产审判盘活和出清功能,妥善处理我县重点企业——鞍山永安包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件,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专项课题进行调研并要求总结经验推广。推行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妥善处理被申请人为某香菇种植企业保全案件,保障企业在广交会获得100万元出口订单。举办企业家茶歇会、领导带头进企业等活动,精准服务企业。
队伍建设实现专业化。40年间,县法院工作人员从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02人,越来越多的法学硕士加入到法官队伍中来;组建14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选任审判长,以精管理促进精审判。充实立案前端力量,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负责立案释明和诉答文书应用指导工作;注重对法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学习、红色教育等活动,强化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实行阶梯式培养,定期组织法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年来,县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法院将永葆司法为民初心,勇担公正司法使命,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玉都岫岩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