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时间:2025-05-09 15:12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2025年,我县关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收到中央、省、市拨付及县级配套的指标资金70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8万元已经提前下达,省级资金1547万元,市本级资金26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参照2024年工作,拟定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910万元

    按照省级以上衔接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结合国家项目库建设最新分类标准,我们从4方面安排资金和项目。

    1、为巩固我县脱贫人口多渠道增收提升内生动力,2025年继续鼓励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产业实现增收。根据各乡镇上报项目计划情况显示,目前计划发展庭院小产业增收的脱贫户、监测户约为5500户,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800万元。

    2、为进一步增强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能力,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产业发展计划2710万元。拟在①杨家堡镇建设蓝莓大棚;②哈达碑镇建设现代化肉食鸡舍(以上两个乡镇的项目手续已完备,具备开工条件)

    3、为进一步增强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全县扶贫、衔接资金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购买商业保险。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300万元。

    4、为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工作,为脱贫户、监测户使用小额信贷实施贴息补助。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万元。

    二、“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0万元

    为推动我县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脱贫,使“雨露计划”生得到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10万元。

    三、务工就业补贴资金5万元

    为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稳定务工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增加家庭收入。力争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500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万元。

    四、扶贫保险项目资金220万元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基础上,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开展防贫保险兜底保障工作。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20万元。

    五、补齐短板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600万元。

    为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600万元。其中:

    1、新甸镇大山村、石庙子镇石庙子村等5个镇头村,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965万元。

    2、苏子沟镇黄岭村、前营镇燕窝村等20个重点村,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635万元。

    六、安全住房100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万元。

    由于各乡镇项目实际论证时间不同,各级资金指标文件下发时间不确定,无法统一进行批复,需要我局以文件形式,多次进行批复。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