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5年农业农村局关于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办法。预计收到中央、省、市拨付及县级配套的指标资金70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8万元,省级资金1547万元,市本级资金26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
一、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910万元
按照省级以上衔接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结合国家项目库建设,我们从4方面安排资金和项目。
1、为巩固我县脱贫人口多渠道增收提升内生动力,2025年继续鼓励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产业实现增收。根据各乡镇上报项目计划情况显示,目前计划发展庭院小产业增收的脱贫户、监测户约为5500户,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800万元。
2、为进一步增强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能力,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产业发展。在杨家堡建设蓝莓大棚;哈达碑镇新建现代化肉食鸡舍及养殖设备。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710万元。
3、为进一步增强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全县扶贫、衔接资金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购买商业保险。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300万元。
4、为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工作,为脱贫户、监测户使用小额信贷实施贴息补助。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万元。
二、“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0万元
为推动我县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脱贫,使“雨露计划”生得到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万元。
三、务工就业补贴资金5万元
为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稳定务工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增加家庭收入。力争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500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万元。
四、扶贫保险项目资金220万元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基础上,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开展防贫保险兜底保障工作。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20万元。
五、补齐短板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600万元。
为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600万元。其中:
1、新甸镇大山村、石庙子镇石庙子村等镇头村,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965万元。
2、苏子沟镇黄岭村、前营镇燕窝村等重点村,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635万元。
六、安全住房100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万元。
以上是拟定2025年农业农村局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