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公告2
    时间:2025-03-24 15:36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王翰林点击:


      编号:00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送达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2-7610021.0412-7610017.

    序号不动产坐落更正内容公告事项  
    2前营镇狄家堡村东沟组李茔沟

    1、原小班:19-1

    2、原四至:

    东:小茧场沟交界岗  西:蚕场边

    南:刘英奎松林界    北:叉心岗道

    3、原面积:16.4公顷  4、原小地名:中间沟前李茔沟

    现更正为:

    1、现小班:19-2

    2、现四至:

    东:刘春和落叶松  西:蚕场边、河沟

    南:道     北:刘春和落叶松 

    3、现面积:1.3公顷   4、现小地名:李茔沟

    依申请更正登记

    公告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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