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公告2
时间:2025-03-24 15:36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王翰林点击: 次
编号:000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2-7610021.0412-7610017.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公告事项 | 备 注 |
2 | 前营镇狄家堡村东沟组李茔沟 | 1、原小班:19-1 2、原四至: 东:小茧场沟交界岗 西:蚕场边 南:刘英奎松林界 北:叉心岗道 3、原面积:16.4公顷 4、原小地名:中间沟前李茔沟 现更正为: 1、现小班:19-2 2、现四至: 东:刘春和落叶松 西:蚕场边、河沟 南:道 北:刘春和落叶松 3、现面积:1.3公顷 4、现小地名:李茔沟 | 依申请更正登记 |
公告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