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5-03-21 09:18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和实施效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生产,围绕服务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尊重小农户经营自主权,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中耕(包括育苗等)、种、防(包括飞防等)、收等全环节、多环节或单环节托管服务。补助资金采取 “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各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 10倍的农业经营户)的面积或资金占比应高于60%。

    二、遴选对象

    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农业服务组织。

    三、遴选条件

    1.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服务年限可参考农机购置年限),年服务能力2000亩以上。服务内容应不少于2个环节,在丘陵山区村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服务内容可为单环节(环节数量标准以2025年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3.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能主动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鼓励跨区域作业但不能超出岫岩县域范围。

    四、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向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填写《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道、办事处)推荐。服务主体的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评选出服务主体。评选结果在岫岩政府网和服务主体所属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主体进行确认,纳入服务监管范围。

    五、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送到县农业农村局602室,逾期不予受理。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12—7822230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