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述志、王崇华坐落黄花甸镇沙岗村岭后组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5-01-16 14:35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汪琪点击: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53785 | 李述志、王崇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10323103211JC10514F00010001 | 黄花甸镇沙岗村岭后组 | 宗地:300 房屋:107.71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变更登记(翻建) | 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黄花甸镇人民政府文件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