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4〕27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重点工程项目
快速审批工作办法的通知


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重点工程项目快速审批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重点工程项目

快速审批工作办法


一、为加快推进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企业投资项目落地速度和质量,项目真落地、能落地,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现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领办”服务作用,成立服务工作专班,通过对项目签约前辅助项目招商部门的前期审批指导,对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通过的可行性提前介入论证,提升行政审批的过审比率,确保项目顺利签约落地建设、竣工验收和投产,提升项目审批质量。

三、本办法所称重点工程项目是指经各乡镇、商务、发改等部门提请并经县长办公会认定的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能起到产业带动作用的或能够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技改、扩建和新建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社会投资类和政府投资类。

四、重点工程项目快速审批工作专班由数据局牵头,会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视项目涉及单位组成,一项目一专班,实现“洽谈及服务”,专班设立与项目引进洽谈同步。

五、县数据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督促推进项目办理进度,负责向县委县政府组织报送认为应当报请县委县政府提级研究解决的事项。  

六、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联合交底”服务,“联合交底”是指组织水、电、燃气等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审。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先行开展平面图及规划方案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评估评审事项准备工作。项目落地政策受限的,应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专班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行政审批事前咨询、辅导、政策解读,梳理办理条件,指导建设单位组织申报材料。

七、全面落实“并联审批”工作要求,逐个项目进行联合会商,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探索并联审批新模式,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公示“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实行年度更新调整;专班各成员对企业项目的申报材料提供全程指导和辅导。

九、遵循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原则,审批服务由有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自愿申请,项目必须主体合格、项目合法、程序正当。对审批项目应精减前置条件,按照特事特办、委托代办、跟踪督办、陪同协办等服务方式,简化手续,优先办理。

十、本办法所称的“容缺受理”是指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有欠缺,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窗口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申请人在承诺书载明的期限内补齐补正相应材料后,审批部门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十一、“告知承诺”是指符合信用条件的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窗口一次性将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部分申请材料,在申请人不能完整提交的情况下,只需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做出相应承诺后,政务服务窗口就可视同该材料齐全直接受理,审批部门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在日常监管或者核查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审批部门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二、项目专班各成员单位应当加速推进事项办理进度、限时完成,县数据局对快速审批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不按法定条件、规定时限、会商议定、联合交底等要求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快速审批工作的单位或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十三、本办法由县数据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