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各项帮扶政策、资金投入、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利用各级衔接资金中用于“两不愁、三保障”, 衔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牢牢守住防返贫底线;做好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和保障群众出行,解决生产外运困难,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脱贫户收入水平。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0〕10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辽农农[2024]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将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方案如下:
1.要做深做实项目谋划,严把入库项目质量,2025年度项目库储备既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
2.项目库储备包含产业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统筹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项目、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等。
3.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各乡镇(街道)编制年度项目计划。
4.各乡镇(街道)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根据脱贫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乡村振兴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
5.各乡镇(街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衔接专项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先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6.编制项目库程序:(①村级申报:由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项目申报建议,组织召开村“两委”会,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②乡镇审核:乡镇召开党委会议,对村级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与村级项目一并公示后报相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2025年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储备项目入库汇总表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