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平坐落大营子镇青峰村石棚组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4-10-08 15:22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汪琪点击: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 20243593 | 何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房权证岫岩县字第091000079号 | 大营子镇青峰村石棚组 | 宗地:300 房屋:12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转移登记(继承) | 继承人:何平 被继承人:何长录(已故)洪淑珍(已故)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