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方法》(辽发改投资规〔2021〕734号)等文件规定,需进行辽宁岫岩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岫岩龙潭抽水蓄能电站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镇、牧牛镇
项目概要:辽宁岫岩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为大(1)型一等工程,规划装机容量1200MW,工程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泄洪及补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论等情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3.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分派公众调查组前往项目所在地,召开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交流,就项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并且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收集项目信息公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5.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最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6.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断,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分析结论和建议;
7.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工程是否了解;
2.您对本建设项目是否持支持态度;
3.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是否有利当地社会及经济的发展;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的生活是否有影响;
5.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是否有影响;
6.您的相关利益造成影响时,您会通过何种途径解决;
7.其他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公众可在公示期(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电话:15535106888
邮箱:ymeng0018@ceec.net.cn
葛洲坝(岫岩)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