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国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时间:2024-06-21 08:24来源:县财政局作者: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财监〔2024〕113号)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现决定对县部分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自2024年7月1日至9月15日。

    三、检查范围

    检查以2023年当年发生的业务为主,可根据情况开展“穿透式”检查,发现有关问题或线索时,时间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续至本次检查日,并视检查需要延伸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以及财税政策等有关情况,聚焦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税收缴纳情况,关注收入、资产减值、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情况。除外,还关注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五、检查工作组

    组长:关建

    副组长:李晓东、杨军、于洪业

    成员:财政监督科、企业行业监管科、企业改革发展科人员。

    请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银行账户有关资料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联系电话:0412-7900089

     

    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