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天水坐落兴隆镇树地村巴沟组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4-06-13 16:10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汪琪点击: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送达机构: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证书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43396 | 于天水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村房字第181106017号 | 兴隆镇树地村巴沟组 | 房屋:50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注销登记 | 房屋注销声明作废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