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柞蚕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2024-05-20 13:34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作者:点击: 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辽宁省柞蚕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柞蚕场管理,大力发展柞蚕产业,维护蚕农合法权益,于2024年4月7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柞蚕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意见征求期(自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30个工作日,阅读点击量143次,收到网上征集意见0件,电话反馈意见0件,电子邮件意见0件,信件意见52件。主要问题是轮伐年限和审批流程,经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共同研究决定采纳3条,修改5条。即加强柞蚕场的管理,同时优化了审批流程。注:《岫岩满族自治县柞蚕场管理办法》(试行)修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柞蚕场轮伐更新、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