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4〕9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EOD
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高效推进岫岩县生态环境导向模式开发(EOD)项目相关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岫岩县 EOD项目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一)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李 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郝 明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琳凯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岩良 副县长

    刘传禄 副县长

    廉亚君 副县长

成 员:宿晓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 海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黄云龙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曹 巍 县财政局局长

    李树龙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夏玉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关德友 县水利局局长

    鲁旭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尤大海 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于文鑫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姜振生 新甸镇镇长

    王 震 龙潭镇镇长

    潘 钰 前营镇镇长

    李文鹏 阜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二龙 雅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天华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勇 城建集团董事长

    崔凤辉 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专班职责

负责岫岩县EOD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谋划EOD项目、编制EOD项目可研、申报入库和争取金融支持等工作。

二、下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由林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资料收集、沟通联络3个工作组,分工负责EOD项目推进和专班日常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EOD项目的具体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会商研究有关工作。

组  长:林 海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夏玉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王海东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 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景杨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资料收集组

负责EOD项目准备工作材料收集。

组  长:林 海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丛佩浩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威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文联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于晓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程志龙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继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沟通联络组

负责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与县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络工作,协调推动招标采购、可研编制、项目入库等相关工作。

组  长:林 海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夏玉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王海东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丛佩浩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 威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宋志军 县生态环境分局土壤生态科科长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接受组长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工作组根据确定的工作职责,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工作组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须向组长报告。

工作专班及其工作组在主要任务完成后按程序撤销。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