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鞍农办发【2024】19号)要求,为做好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工作,需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公司开展此项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请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技术单位或公司实施,现将采购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技术单位或公司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实施单位或公司资质证明(近三年从事过相关工作的资质证明)。
4、项目总价格不高于15万元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5、工作任务:技术单位负责制定《耕地士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开展历年土壤及农产品检测数据整理、数据统计分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制图、成果集成、报告编制与印刷(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图册、动态调整分类清单、动态调整技术报告)等类别划分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难题,编制《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耕地士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技术报告》、《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成果图集》,建立《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分类清单》。
安全利用类面积为9228.89亩。
6、公告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4:00止。
7、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30日14:00,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106室。
8、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或收到邮寄件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9、评定时间:2024年5月30日14:30
10、评定原则: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
11、联系方式: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106室
邮政编码:114300
联 系 人:崔畅 辛德胜
联系电话:0412—7805078
岫岩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