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名称)
岫岩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岫岩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岫岩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岫岩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岫发改发[2024]第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公路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本级预算资金51.17%、区(县)预算资金48.83%,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岫岩县2024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所属偏岭镇、哈达碑镇、前营子镇、龙潭镇、红旗营子乡、大房身镇、苏子沟镇、大营子镇、药山镇、石庙子镇、清凉山镇、黄花甸镇、牧牛乡、三家子镇、杨家堡镇、雅河街道、哨子河乡、石灰窑乡、兴隆街道。
2.3工程规模:共涉及19个乡镇。其中,防护工程38小项,挡墙7218.01立方米,边沟90.45立方米;路面工程49项,沥青路面12179.00平方米。
2.4总投资:381.2万元
2.5最高限价:3108644.61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6月9日开工2024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74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包括偏岭镇、哈达碑镇、前营子镇、龙潭镇、红旗营子乡、大房身镇、苏子沟镇、大营子镇、药山镇、石庙子镇、清凉山镇、黄花甸镇、牧牛乡、三家子镇、杨家堡镇、雅河街道、哨子河乡、石灰窑乡、兴隆街道19个乡镇的路面及防护工程。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投标保证金:3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等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无
3.1.4项目经理要求: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适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7.评标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中心街38号
邮编:114300
联系人:叶先生、陈女士
电话:0412-7832469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岫岩镇南门外里4栋4号
邮编:114300
联系人:李通
电话:0412-781528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鞍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39号
邮编:114000
联系人:杨欢
电话:0412-5500209
电子邮件:liaoninganxin206@163.com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