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时间:2024-03-12 15:01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作者:点击:

    2024年乡村振兴局,预计收到中央、省、市拨付及县级配套的指标资金891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24万元,省级资金3089万元(暂未拨付),市本级资金2698.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具体使用如下:

    一、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920万元                                                                        按照省级以上衔接补助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结合国家项目库建设最新分类标准,我们从4方面安排资金和项目。

    1、为巩固我县脱贫人口多渠道增收提升内生动力,2024年继续鼓励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产业实现增收。根据各乡镇上报项目计划情况显示,目前计划发展庭院小产业脱贫户、监测户约为5500户,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800万元。

    2、为进一步增强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能力,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大营子镇新建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牧牛镇新建现代化蛋鸡舍及养殖设备;龙潭镇现代化肉鸡舍及养殖设备;红旗营子乡35栋蓝莓大棚保温改造(招商承诺)。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3620万元。

    3、为进一步增强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全县扶贫、衔接资金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购买商业保险。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70万元。

    4、为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一自三合”工作,为脱贫户、监测户使用小额信贷实施贴息补助。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30万元。

    二、“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10万元

    为推动我县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脱贫,使“雨露计划”生得到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10万元。

    三、务工就业补贴资金10万元

    为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稳定务工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增加家庭收入。力争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500元。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万元。

    四、扶贫保险项目资金523.3万元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按照事前预防事后帮扶原则,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基础上,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开展防贫保险兜底保障工作。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523.3万元。

    五、补齐短板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348万元。

    为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348万元。其中:

    1、兴开岭村、哈达碑村等6个镇头村,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0万元。

    2、钟家村、三家子村等20个重点村,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000万元。

    3、其他行政村急需实施补齐短板建设水泥路、道坝结合的挡水墙、平板桥、路灯、垃圾池/箱等项目。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衔接资金348万元。


    附件:2024年乡村振兴局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岫岩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