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岫岩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29 15:50来源:县司法局作者:点击:

    中共鞍山市委、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岫岩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鞍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的领导持续加强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讲法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实现了重要部署必讲法治要求,重要文件必经合法合规性审查,“三重一大”决策必听专业法律意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将单位党政一把手遵法、守法、执法情况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有关依法行政重大工作事项。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及时进行批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全面地开展。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召开全县营商环境大会,下发了《岫岩县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推动作用。二是构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形成《岫岩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三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一窗通办”,设置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等综合窗口,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服务模式。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28个主题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政务改革的获得感。

    (三)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改进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聘任、考核、激励等机制,统筹做好公职律师调配工作,实现公职律师全覆盖。积极在全县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已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81家党政机关聘请50名法律顾问,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鞍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履行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2023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

    (五)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完善执法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县现持证执法人员共711人。2023年,两次组织709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面向28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24册,指出存在问题的行政执法案卷48册;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推进实施《鞍山市包容免罚清单第三版》,2023年,全县包容免罚案件数量193件。

    (六)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进一步提高

    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2023年,全县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38支,共计3665人,其中乡镇级救援队伍24支共计3026人,县直救援队伍14支(5支专业性,9支综合性)共计639人;为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事故,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全县组建了26支森林扑火队伍共计917人,其中乡镇级扑火队伍24支共计825人,县直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2支共计92人。此外建立县乡村三级灾情上报制度,灾情信息员245人,确保信息上报的及时准确。组织开展“岫岩满族自治县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岫岩满族自治县2023年防汛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县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七)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2023年全县20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302件,化解4301件,排查矛盾纠纷1371次,预防纠纷728件,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以上。2023年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76人,信息化核查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0。有序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及时化解疑难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案件调解贯彻整个行政复议过程中。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件,结案47件,维持率57.4%,综合纠错率10.6%。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2022年大幅提升,2023年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

    (八)行政权力更加规范透明

    以党内监督为主体,加强人大、政府、政协监督,结合社会舆论监督、审计、统计、财政专门监督,纳入县委巡察范围。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率、办结率100%;政协委员提案委员满意率、办结率100%。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确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规范有序。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567条。2023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诉求37750件,其中省诉求1209件,市诉求36541件,办结率99.86%,有效诉求满意率98.52%。

    (九)数字赋能政府加速推进

    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县各执法部门实现了监管部门应用平台“全覆盖”;监管事项进平台“全覆盖”;部门联合检查业务“全覆盖”的三个百分百。提升“一网通办”质效,全县1329余项政务事项依托一体化平台提供标准化服务。全县累计制作电子证照110种,119项服务事项上线“辽事通”实现“掌上办”。加快推进政务数据的有序共享。积极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全县共设立229家便民服务中心(站),梳理便民服务中心(站)事项501项。政务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十)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构建“点线面”立体普法新格局,全年开展普法活动70余场,拍摄法治短视频2部,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25名,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岫岩普法”今日头条和“岫岩普法”抖音号推送《民法典》、视频、案例等普法资讯共111条。全县共举办法治宣传活动40余场,法治课2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做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选派43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全县205个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660人次;法律宣传70场次;提供代书74份;参与调解纠纷46次;提供诉讼代理5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群87个;提供现场服务5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不够深入和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在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体制还不够完善。缺少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才。

    三、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学习、系统学习、深入学习;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分期培训有关工作人员;纳入全县普法年度计划之中,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在此基础上,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

    (二)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按照“谁执法谁培训”原则,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配备机构人员。根据行政复议改革需要,通过轮岗、招考等方式,为行政复议工作补充专业力量;尽力选调专业人才充实县委法治建设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和考核。建立有关法治建设的县委巡察、人大视察、政府督查、政协调查、专项检查成果共享机制,掌握工作实际情况,有效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考核,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不断地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现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法治机构的监督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提升公信力。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