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11-29 08:43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渭水河大营子镇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岫岩满族自治县县沟连河(河口至丹锡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渭水河大营子镇段治理工程

            














     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项目涉及渭水河干流河道长33.87km,河道疏浚长度20km,左右岸治理总长度共计23.80km。其中左岸护岸工程长度共计12.98km,包括:固滨笼挡墙防护长度11.42km;绿滨垫护坡长度1.56km。右岸护岸工程长度共计10.82km,包括:固滨笼挡墙防护长度10.02km;绿滨垫护坡长度0.80km。本项目涉及护岸工程23.80km和河道疏浚工程20km。总投资4888.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4万元。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区域,减少对渭水河水体的扰动,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减缓生态环境破坏。2.项目施工期土方和散状物料堆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合理规划运行路线。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相应标准要求。3.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4.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响应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施工场地离居民较近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夜间作业及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限速禁鸣;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5.弃土运至临时堆土场临时堆放,后用于综合利用。确保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及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6.满足《报告表》中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县沟连河(河口至丹锡高速桥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洋河镇、岭沟乡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洋河镇、岭沟乡,项目涉及沟连河干流河道长15.021km,支流河道总长1.083km,河道疏浚长度15.021km。沟连河干流岸坡治理长度22.086千米:左岸岸坡整形培厚植物措施防护总长6.709千米,左岸生态格网坡式护岸6.268千米;右岸岸坡整形培厚植物措施防护总长6.30千米,右岸工生态格网坡式护岸总长2.809千米。沟连河支流岸坡治理长度1.91千米:沟连河支流山城河回水段治理总长0.458千米,两岸固滨笼挡墙总长0.805千米。支流南唐家堡河回水段治理总长0.625千米,两岸固滨笼挡墙护岸总长1.105千米。本项目涉及护岸工程23.996km和河道疏浚工程15.021km。总投资2832.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设计施工区域,减少对沟连河水体的扰动,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减缓生态环境破坏。2.项目施工期土方和散状物料堆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合理规划运行路线。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相应标准要求。3.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和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4.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响应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施工场地离居民较近处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夜间作业及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限速禁鸣;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5.弃土运至临时堆土场临时堆放,后用于综合利用。确保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及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6.满足《报告表》中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