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岫政发〔2023〕12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郝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提请任命:

郝明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琳凯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廉亚君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鹏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田弟光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局局长;

关德友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李树龙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巍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赵国峰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立平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宪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栾胜军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马文锋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张洪菲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郑红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智德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吉亮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唐鹏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局局长职务;

丛贵利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石钰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关野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曹巍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国峰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兴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栾胜军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吴俏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此议案,请予审议。


县长: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