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提请任命:
郝明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琳凯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廉亚君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鹏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田弟光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局局长;
关德友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李树龙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巍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赵国峰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立平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宪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栾胜军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马文锋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张洪菲同志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
郑红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智德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吉亮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唐鹏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应急局局长职务;
丛贵利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石钰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关野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曹巍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国峰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兴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栾胜军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吴俏同志岫岩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此议案,请予审议。
县长: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