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
时间:2023-10-23 14:30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董国旭点击: 次
1、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鞍山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4个管理办法的通知》鞍人社发【2022】7号
2、政策对象: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岗位补贴月标准为我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按工作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开发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4、申请条件: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
5、申请材料: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2.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减变化表3.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表4.上月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表5.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6、办理流程:每月由安置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工作部
7、办理时限:每月月底30日前报当月申请材料
8、办理地点(方式):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4城区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10、咨询电话:0412-7834192
监督投诉渠道: 0412-782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