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有所为基金2022-2023学年度奖学金评选及奖励细则
    时间:2023-08-15 16:12来源:县教育兴县办作者:点击: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有所为集团捐赠资金的激励作用,培养我县中小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深圳市有所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学年度捐赠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范围

    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在籍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学金年度总额48万元,包括升学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以下各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一)升学奖学金

    1、清北励志奖学金,重奖考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优秀学子(体、音、美等艺术特长生除外),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

    2、重点高中文、理科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3000元/人;

    3、普通高中文、理科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1500元/人;

    4、中考升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1500/人。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高中生500元/人、初中生300元/人、小学生2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优异,行为表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三)获得各类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该奖学金。

    (四)在评选年度中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选。

    (五)有到县域外借读或学籍转出的,不予奖励。

    四、评选程序

    评选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教育兴县办根据各校在评选年度的综合成绩、学生人数等进行综合考量,议定学生奖励名额分配比例,确定各校学生奖励到校名额。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三)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拟定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学校将推荐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上报教育兴县办。(注:小学由各中心校统一申报)

    (五)教育兴县办对所有材料进行统一审核,通过集体会议讨论,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拟定奖励名单。

    (六)教育兴县办将拟定奖励名单在“映山红-岫岩教育兴县”微信公众平台及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的“教育兴县”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奖学金由岫岩县农商银行打款统一发放。

    五、评选要求

    (一)本细则必须全面公开,若确因本校实际需进一步细化或调整细则的,上报教育兴县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评选结果无效。

    (二)严格执行评选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对申报过程中个人弄虚作假的或校级评审过程中有失公平公正的,所涉事项经查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本细则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教育兴县办做适当调整。

    (二)评选所需相关数据以县教育局提供为依据。

    (三)本学年度8月受理奖学金申请,9月公布奖励名单。

    (四)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荣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附:岫岩满族自治县有所为基金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

    附:岫岩满族自治县有所为基金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