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
生态修复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生态保护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攻坚战计划的通知》(辽政办〔2022〕20号)文件要求,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系统修复、突出生态安全和生态功能,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目标。“十四五”期间通过生态重建、辅助再生、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方式,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497亩,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损毁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区域生态功能。
二、重点任务
按照“辽东绿色经济建设”和“绿满辽宁”工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要求,统筹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一)强化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岫岩是辽东绿色经济发展区九县之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号)要求,经过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全县历史遗留矿山的核查,共计8497亩废弃矿山需进行有效治理,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县硬性清零,恢复自然生态环境条件。
(二)建立生态修复监测平台。“十四五”期间除对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有效治理,恢复自然生态以外,将建立健全平台管理机制,在全县本轮核查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清零后,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动态管理,监测已修复治理区域后期管护工作,实现新增损毁区域与修复动态平衡管理,谁破坏谁治理,哪个区域破坏哪个区域属地政府负责监管并组织治理恢复,提高系统治理效果和修复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按区域划分治理主体责任,批次化进行立项整治,属地化进行销号清零。
(二)精准施策。各乡镇办事处要安排专人,对下发的图斑清单逐地块进行摸底,查清地块的权属,基础地类,往年投资状况,治理利用方向;对存在争议或因其它原因不能治理的地块,写出书面说明,集中攻关,正风肃纪;经乡镇办事处认真核实认为不能列入年度向上争取资金项目的地块,由各乡镇办事处按年度治理任务负责治理。列入项目清单的地块统一安排项目治理,乡镇办事处负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资金保障。县政府除组织地方财力保障自主项目资金及配套资金落实之外,分年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合理招标资质单位进行治理。下达给乡镇办事处的治理任务在“十四五”期间由乡镇自筹资金按所下达的年度任务安排治理,对验收合格的清零地块县政府给予乡镇资金补贴。
(四)合理设计。统一对各乡镇办事处治理任务中的各地块要进行单体设计式打包设计,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设计施工,切实达到治理一块复绿一片,符合省清零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另行下发),杜绝走过场,搞形式,做面子工程。
(五)强化监督。县政府将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清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采取月督察、季检查方式,每年按计划对乡镇办事处进行考核,对不能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乡镇办事处将报相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逐乡镇办事处还清旧账,不欠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