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对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分析及意见建议,我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对我县目前农村供水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工作方向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并对农村供水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具体内容如下:
一、因地制宜,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监管
岫岩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下辖24个乡镇(办事处)共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559处,受益人口37.95万人,其中千人以下工程1536处,占比98.5%。岫岩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做到主体责任到乡镇、行业监管责任到部门、运行管理责任到村组。2020-2021年,县政府自筹资金,对全县所有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水质检测,保障供水水质。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地质条件,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且水源大多为大口井,遇到极端天气时供水保证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也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带来了特别大的困难。针对此问题,县水利局认真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水利人的斗争精神,面对问题不绕道,遇到矛盾不回避,克服一切困难,针对岫岩县农村供水工程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夯实“三个责任”、落实“三项制度”,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
1、协作配合,建立科学良性有效沟通机制。岫岩县水利局准备就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问题向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充分发挥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定于近期组织召开全县农村供水保障会议,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组织,把农村供水工作做实做细做具体。
2、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强化乡镇的主体责任与村级的运行管理责任,充分用好村级水管员,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将饮水安全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加强工程巡查,对可能引起农村供水设施损坏及浪费用水的行为要及时阻止、上报。近期将组织开展乡镇水利站、村级水管员农村供水保障业务培训,同时健全完善考核责任体系,对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村级水管员随时解除合同。
3、加强巡查,检查排查,进一步完善落实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县水利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排查,立查立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实行清单化管理,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充分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作用。
4、务求实效,发挥维修养护资金效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维修养护资金,解决水利部“12314”举报平台、巡视、暗访、抽查、检查等渠道反映和发现的农村供水突出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的激励作用,促进水费收缴,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5、水源保护。在对水源开展日常巡查及消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2023年,在原有保护区划定范围以外,计划增加涉及9个乡镇的10处乡镇级水源保护区,通过设立保护区,提高了水源保护的力度。
6、设立农村供水保障投诉热线(0412-7822533)并及时予以公示。保证群众发现的农村供水问题第一时间能够投诉反映,县水利局也能在第一时间解决;七是扩大舆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宣传。采取各村屯大喇叭循环广播、信息栏展阅、中小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不断宣传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的重要性及水费收缴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增强农村居民保护农村供水工程及节约用水意识。
二、依托规划,夯实农村供水工程基础
1、高位协调推进。岫岩县将充分发挥农村供水保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推进“十四五”期间的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通过政府工作会议确定适宜本地区农村供水项目采取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模式。
2、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完善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综合考虑水源条件、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与乡村振兴规划、村镇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水资源规划等紧密衔接,合理地编制规划。“十四五”期间岫岩县计划改造各类农村供水工程310处,工程覆盖人口19.34万人,主要解决岫岩县因标准低,工程规模小,居民居住分散,基础不牢固等问题,强化农村供水保障。
3、高效推进前期工作。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质量,确保及时纳入省厅项目建设改造计划。
4、创新投融资机制,及时转变思路。通过积极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落实乡镇财政资金、整合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充分发挥省级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获取地方债券等配套资金等方式,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5、进一步落实运行管护主体。在项目立项之前按照投资方式确定好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建立好运维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有人管、长受益。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为我县的发展提宝贵意见!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