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3〕14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岫岩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供应价格管理工作,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土地市场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成立岫岩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主 任:郑 红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张 群 副县长

成 员:李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云龙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石 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关 野 县财政局局长

    林 海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曹 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石连平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晓东 县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

    梁 鹤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岫岩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核确定我县土地供应价格,重点是招拍挂出让土地的起始价(底价),审查我县土地供应的方式及土地供应方案的合法性等。县土地供应价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峰同志兼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行例会制度,由主任授权定期、不定期召开,并根据会议需要由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每次会议参加人数应不少于全体成员的2/3。

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原则上采取由会议召集人归纳参会人员意见的方式形成审议意见。确需投票表决的,参会人员必须明确表明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过。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以县土地价格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需对外发布文件的,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

三、主要职能

1.负责审议审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等土地资源管理类议题;

2.负责审议审定县本级基准地价制定及更新,土地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供地方案;

3.负责审议确定出让地块底价,同时确定起叫价、起始价;

4.负责审议闲置土地收回或收购方案。

四、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

1.委员会业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

作需要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根据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确定的会议日程,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议题汇报等相关准备工作。

3.会议议程:

(1)由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

(2)汇报人(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议题汇报;

(3)参会人员对议题内容发表意见;

(4)汇报人对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5)会议主持人宣布审议审定意见,征询成员单位意见后,履行会议决策事项。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