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3〕7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办敬老院整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现有公办敬老院23所(含养老院1所),床位1434张。截至2022年3月,全县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共计3556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431人、床位使用率仅为12.12%。2022年初,国家审计署委托省审计厅专项审计中提出“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过低,限期整改的问题”;2023年2月国家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对我县“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进行了审计,再次指出我县敬老院整合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为节约资源,优化养老机构布局,结合审计整改工作,分期分批对全县23所公办敬(养)老院进行整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国家署审计提出问题为指引,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特困供养对象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床位使用率,增强老年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分批次将全县现有的23所公办养老机构整合为3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即:黄花甸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洋河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兴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整合后的3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达到国家三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通过集中整合、达标升级,基本实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中心,全面提升特困供养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满足特困老人服务需求,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在坚持“科学规范、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和坚守“老人不失管、资产不流失”两条底线的条件下,优先保留空间区域优、硬件基础设施较完善、便于空间拓展和提质改造、利于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和就近、就便转移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分两批次进行整合,第一批首先将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居住环境相对较差、汛期泥石流多发及消防设施无法运行的敬老院整合到3所区域中心敬老院;第二批将前营镇敬老院、哨子河乡敬老院、石灰窑镇敬老院、苏子沟镇敬老院、偏岭镇敬老院、三家子镇敬老院、清凉山镇敬老院做为3所区域中心敬老院的分院,再对余下的敬老院进行整合。整合后,全县共设3所区域中心敬老院,7所区域中心敬老院分院。

二、整合内容

(一)南部。以洋河镇区域中心敬老院为中心,覆盖杨家堡镇敬老院、龙潭镇敬老院、新甸镇敬老院、前营镇敬老院、红旗乡敬老院、岭沟乡敬老院、大营子镇敬老院、哨子河乡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前营镇敬老院、哨子河乡敬老院做为洋河区域中心敬老院的分院。

(二) 中部。以兴隆区域中心敬老院为中心,覆盖岫岩阜昌街道办事处、雅河街道办事处、岫岩县养老院、偏岭镇敬老院、石灰窑镇敬老院、苏子沟镇敬老院、哈达碑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苏子沟镇敬老院、偏岭镇敬老院、石灰窑镇敬老院做为兴隆区域中心敬老院的分院。

(三)北部。以黄花甸镇区域中心敬老院为中心,覆盖大房身镇敬老院、牧牛镇敬老院、三家子镇敬老院、药山镇敬老院、石庙子镇敬老院、清凉山镇敬老院、朝阳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三家子镇敬老院、清凉山镇敬老院做为黄花甸区域中心敬老院的分院。

县民政局负责代管黄花甸区域性中心敬老院,黄花甸镇政府配合做好人员安置和转运保障;洋河镇负责洋河区域中心敬老院的监督、指导、运营和管理;兴隆街道办事处负责兴隆区域中心敬老院的监督、指导、运营和管理;各分院继续由属地乡镇进行监督、指导、运营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

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督查室、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以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总体推进敬老院整合工作的落实。

县政府督查室:按整合方案要求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落实、推进缓慢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督导。

县委编办:适时做好整合后公办敬老机构法人登记、落实编制及确定职责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养老机构项目立项,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后县民政局管理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日常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工作;负责对整合前后公办敬(养)老机构的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指导做好相关固定资产划拨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就业人员招聘、服务人员培训、劳动合同备案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权属管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养老机构住房、消防设施、燃气等安全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诊所)规范运营,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对从业人员基本医疗处置、护理常识进行培训。

县审计局:负责整合前后养老机构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指导管理养老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整合后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配合民政部门对消防安全进行督导检查。

县民政局:负责总体推进敬老院整合工作的落实;负责公办敬老院撤并、整合、转型实施方案制定,协调人员转移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按照方案要求全力做好所属敬老院撤并、整合、转型工作的实施;负责人员转移和转移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妥善处理撤并、整合、转型后的人员安置;与整合后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对接,协调沟通做好非集中供养对象的安置工作;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稳定、养员思想教育引导,并落实卫生防疫属地化管理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1日-3月20日)。

完善《实施方案》,做好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印发,成立县公办敬老院集中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宣传动员、召开会议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属地乡镇(街道)要摸清敬老院的工作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结余资金等基本情况。

(二)清产核资、入住准备阶段(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一是各乡镇(街道)对属地敬老院资产进行自主清理、清产核资、造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全面登记敬老院资产情况,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各乡镇(街道)开展对现有特困人员走访动员,全面宣传集中入住工作,未设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乡镇(街道)要做好现有养员的转移入住及思想动员工作;3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根据转入的特困老人基本情况,安排好老人入住房间,及时配齐、配足生活用品和其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为老人转入新的生活环境提供必备条件。

三是区域中心敬老院(含分院)所在地乡镇(街道)要提前完成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管服人员的调配工作。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护理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按照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集中供养对象分别不低于1:10、1:6、1:3的比例配置护理人员。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1)。

一是民办养老机构(岫岩县康乐养老院、祥和休闲中心养老之家、雅河老年公寓、宾至如家养老院)变更主管部门为属地政府,民政部门进行行业指导及国家政策扶持。

二是全县被整合的公办敬老院所属土地、房产、设施等由属地政府处置。被整合的乡镇敬老院要及时整理和清算敬老院财务账目,结余资金按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办理,整合结束时,财务资金情况将同步完成。   

三是转变岫岩县养老院行政服务职能为服务型职能(可社会化运营)。特困供养人员2人转入兴隆区域中心敬老院供养,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公益组织运营等模式。

(四)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6月1日-6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并于2023年6月底将敬老院整合工作总结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整合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及省、市相关部门和国家审计署。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整合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在整合工作中有抵触情绪、推诿扯皮、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问责,合力推进敬老院整合工作落实落地。

二要落实责任,加强规范管理。撤并到区域中心敬老院撤并方与接收方均要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撤并方要明确一个联络人,确保正常工作衔接;整合后的区域中心敬老院(分院),要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并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培养素质高、服务好的人才队伍。民政部门要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敬老院履行供养责任。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敬老院供养经费落实、管理和管护人员配备、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敬老院规范运行。整合后的3所区域中心敬老院要完成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整体建筑消防勘验合格、卫生许可达标。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食品、医疗等管理制度。县民政部门每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整合后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分院)开展联合检查。 

三要上下联动,稳步推进整合。各乡镇(街道)在撤并、整合、转型时要注意方式方法,特困供养人员接送时要确保安全,做到平稳有序。整合后原有集中供养人员按照整合方案集中安置,不同意继续集中供养的,经乡镇(街道)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后可转为分散供养,属地政府要妥善解决住房和生活问题;因流浪乞讨救助、意外事故、自费人员等由属地乡镇(街道)自行处理或与整合后的区域中心敬老院(分院)所在乡镇(街道)沟通解决;失能、失智的特困老年人原则上应实行集中供养。

 

1.县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2.整合转移时间安排表

3.固定资产核对登记表

4.乡镇敬老院资产移交明细表


附件1: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办敬老院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智德  副县长

副组长:陈  兴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宗  尉  县委编办主任

黄云龙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关  野  县财政局局长

蔡爱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  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丹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孙  岩  县审计局局长

杨博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刘  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  丹  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一科科长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兴同志兼任。

 

附件2:

第一批整合转移时间安排表

被整合机构名称转移人数整合转移时间安置机构整合后人数

岫岩县养老院

24月20日至5月15日兴隆区域中心敬老院(43人)45
杨家堡镇敬老院84月20日至5月15日洋河区域中心敬老院(12人)65
新甸镇敬老院164月20日至5月15日
大营子镇敬老院294月20日至5月15日
大房身镇敬老院124月20日至5月15日黄花甸区域中心敬老院(28人)67
药山镇敬老院124月20日至5月15日
石庙子镇敬老院154月20日至5月15日

 

第二批整合转移时间安排表

被整合机构名称转移人数整合转移时间安置机构整合后人数
龙潭镇敬老院175月1日至5月30日前营镇敬老院(5人)22
岭沟乡敬老院55月1日至5月30日哨子河乡敬老院(20人)25
朝阳镇敬老院215月1日至5月30日清凉山镇敬老院(30人)51
牧牛镇敬老院205月1日至5月30日三家子镇敬老院(21人)41
红旗乡敬老院175月1日至5月30日苏子沟镇敬老院(11人)28
哈达碑镇敬老院165月1日至5月30日偏岭敬老院(17人)33



石灰窑镇敬老院(30人)30

附件3

固定资产核对登记表

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购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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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老院负责人(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民政办负责人(签字):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4:

乡镇敬老院资产移交明细表

序号交接物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购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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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交方经办人(签字) :    移交方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接收方经办人(签字) :    接收方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