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3-03-30 10:35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办公室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等信息公告如下,望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

    规划范围及内容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规划以“一区多点”的发展格局来助力产业园区的快速发展。

    “一区”位于岫岩县主城区南侧,为主体产业园区,“多点”分别为石庙子镇产业园区、偏岭镇产业园区、包家堡村产业园区和大房身乡产业园区。

    本次规划主体园区总面积为2298.49公顷。规划范围北至石家岭村、雅河、岫庄铁路,南至城区南部山体,西至观音沟桥,东至大洋河

    主体产业园区以玉文化产业、生态食品加工产业为特色主导,以绿色康养休闲旅游产业为新兴产业,整体打造能够提供完整产业链、能够实现产业联动的具有持续力的服务岫岩、辐射辽南、影响东北的特色产业集聚区。

    “多点”:石庙子镇产业园区以新型碱性耐火材料生产加工为主,偏岭镇产业园区以镁质耐火材料生产加工为主,包家堡村产业园区以特种水泥生产加工为主,大房身乡产业园区以方解石粉、白云石粉生产加工为主。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写信,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当面座谈。

    公共参与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到37358478@qq.com邮寄至鞍山市岫岩县雅河办事处办公楼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岫岩玉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15142237772

    地址:鞍山市岫岩县雅河办事处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