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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 视 公 告
    时间:2023-03-29 16:21来源:作者:点击: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3月27日至6月6日对岫岩满族自治县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岫岩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岫岩县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邮政信箱:省委第三巡视组A013

    电子邮箱:xsz15668851007@163.com

    征求意见箱:分别设置在县政府前广场西侧、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正门东侧、营商环境局办事大厅正门南侧、党建公园入口处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07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6日17时。

     

    省委第三巡视组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