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27 10:40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作者:点击:

     

    岫委〔2023〕14号 

    按照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考核评议工作的通知》安排,根据《岫岩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建成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动性

    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县委常委会每次例会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牢牢把握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有关政策举措。县政府党组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建设法治政府的会议精神做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全县各党委(党组)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共开展学习60余次。县委党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在实际工作中,紧扣新时代法治政府的职责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市历次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职作用

    今年,在市委法建委的领导下,我们组建了岫岩县法治政府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在市法治政府示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真指导下,我们将法治政府示范建设的104项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逐项对照、梳理并规范,使各项指标都达到法治政府示范建设的要求,并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予以公开,推进行政权责规范统一。

    二是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现许可事项全覆盖,推进“一照一码走天下”,达到“三十二证合一”。

    三是推进“一网通办”。全面优化企业设立登记、企业开办咨询、企业开办帮办代办,公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现已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实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层级监督。严格按照《岫岩满族自治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不经县司法局审核或审核不合法,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是及时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对县政府现行的12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与《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相抵触情况,清理结果进行公开。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会议流程,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强化对议事决策和程序规范的监督,确保谨慎、合法、合理作出重大决策。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保障合法性审查的专业力量。从专家库中遴选出4名律师,聘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县政府重大合同、涉法事项评估论证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也都聘任了法律顾问,参与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法程序,有效降低决策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在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同时县司法局与县内6家律师事务所的33名律师、法律工作者签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全县205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为民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学习《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解决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着装问题;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28个,行政执法人员664人。

    三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岫岩满族自治县2022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检查32个,联合检查32个,检查市场主体7613个。重大行政处罚备案38件,罚款金额145万余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应急预案,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岫岩满族自治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七部处置流程,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建立县乡村三级灾情上报制度,灾情信息员244人,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二是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科普日”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应急突发情况知识;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进行防汛抗洪、非煤矿山突发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建强并完善县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人防、物防、技防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总要求,完善应急处置工作各项流程,发现核酸检测异常后,第一时间快速启动应急响应,做到“六个同步”,即快速同步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转运隔离、分区管控、医疗救治保障和生活物资保障,以最快速度“围住、捞干、扑灭”疫情,努力实现“早发现、快处置、两避免”的目标。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除日常检查,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开展专项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抓源头预防排查。指导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特别是做好“春节”、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地毯式”、全方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做好疫情期间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社会综合稳定。突出排查重点,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类型的排查,特别是针对山林土地边界、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存在风险的领域,及时稳妥处置,逐一落实解决。

    二是强化评理说事点建设。探索建立“多员合一”机制,将评理说事工作向法治宣传教育领域拓展,把评理说事员纳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计划。充分发挥个人品牌调解室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广和弘扬我县“文需雁”个人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的工作方法和品格精神。组建我县人民调解专家库及文需雁法律服务团队,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2022年截止到目前,全县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11件,化解2608件,排查矛盾纠纷904次,预防纠纷601件,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以上。

    三是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市场监督、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

    四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挂在县司法局,协调解决行政编制三人,专职1人,兼职2人,全部通过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同时,进一步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县长出庭应诉制度,履行生效判决达到100%;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率达到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体,形成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合力。县委巡察办自觉把依法行政作为巡察内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率为100%,办结率分别为98%、100%,同时通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政协委员专题调查都发挥有力的监督作用。通过网络问政、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统计、财政专门监督。

    二是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县政府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标及重大事项开展督查。督查前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督查内容、督查程序、督查形式都予以明确,确保政府督查的作用。县司法局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评议考核等方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严格执行《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诚信建设专班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政府诚信建设,并以国务院大督查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坚决整治失信行为。

    四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扎实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规范有序,保障社会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发布政府信息2988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积极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30家政务服务驿站建设已完成,梳理政务服务事项501项,其中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104项、村政务服务事项200项、社区政务服务事项197项,积极协调联通公司、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政务外网铺设至乡镇、村(社区),网上政务服务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社保缴费、医保缴费、公积金、高考成绩等事项可通过“辽事通”查询、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把述法与述职述廉紧密结合,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述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的良好氛围。从2022年开始,书记、县长带头进行单独述法,全县48个执法主体单位党政一把手也都同时单独述法,把执法主体单位党政一把手遵法、守法、执法情况纳入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并研究解决有关依法行政重大工作事项。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书记、县长都及时进行批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全面地开展。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县委的要求,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绩效考核,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运用融媒体、相关网络平台、公园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执法的过程中向群众宣讲有关的法律知识,常态化、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努力营造“人人懂法、人人遵法、共同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不够深入和系统,注重重点内容学习,还没有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在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体制还不够完善。导致部分案件存在偏重采用询问笔录作为定案证据,对其他应收集证据收集不全面,存在重口供轻证据情况。有的办案人员执法技能不够全面、责任心不强。存在着“重实体法而轻程序法、重案件数量而轻案件质量,重办理案件而轻办案安全”等现象。缺少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年年学、长期学;纳入党校教学计划,组织有资质的教师根据执法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和培训;纳入“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开展普及教育。纳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全面学习、系统学习。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分期培训有关工作人员。在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基础上,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培训,使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机关干部真正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自觉运用本职工作之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八五”普法总体规划之中,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

    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学习。按照谁执法谁培训原则,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执法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通过以案说法等有效的方式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机构和设施,配强人员。年内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咨询委员机构设置,尽量分配好办公场所,根据行政复议改革需要适度选配专业人才为工作人员,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尽力选调专业人才充实县委法建办,增强县委法建办工作力量,强化县委法建办的职能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和考核。建立有关法治建设的县委巡察、人大视察、政府督查、政协调查、专项检查成果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有效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现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考核考评,完善考核考评办法,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上台阶。

    五是不断地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现有执法机构的监督作用,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执法,进一步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公信力。逐步解决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专职人员的配备问题,把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到基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六是建立法治建设工作综合信息季报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主体按季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合信息,及时掌握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和典型案例骨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指导和督导工作,做整体推进、全面推进,组织力量认真研究、剖析典型案例,透过典型案例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