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法人及人员组建的通知
时间:2023-03-23 14:30来源:作者:点击: 次
水利事务中心、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我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程序,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人员职责,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法人、人员组建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项目法人名称及办公地址
项目法人名称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政府综合办公楼二部十楼。
2.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项目法人代表为张春晓(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年龄38岁,文化程度大学。
技术负责人为傅强(水利事务中心水土保持部门负责人),年龄44岁,文化程度大学,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为潘特(水利事务中心财务负责人),年龄43岁,文化程度大学。
3. 机构设置、管理人员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计划财务组、工程技术组、质量与安全组,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组
负责人:丁成友 成 员:于千、陈陌
计划财务组
负责人:潘特 成 员:赵广全、董德举
工程技术组
负责人:傅强 成 员:高立新、刘阳
质量与安全组
负责人:赵岩峰 成 员:董秀娜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