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3年3月2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3-03-02 08:49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辽宁岫岩青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辽宁辽京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石材加工、尾料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构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锅炉改造项目   偏岭镇丰源村   辽宁岫岩青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丰源村,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项目“辽宁岫岩青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文件在2019年由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以岫环批[2019]第62号文件予以批复。现拟对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进行改造,将其由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替代。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本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项目为1台4t/h天然气蒸汽锅炉替代原有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用水量不变,项目无新增用水。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构项目基本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花岗岩石材加工、尾料制砂项目   新甸镇大山村   辽宁辽京矿业有限公司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大山村,租用鞍山轮胎有限公司厂区土地及厂房,主要建设一条花岗岩板材生产线和一条机制砂生产线,以及废气治理措施、水循环使用系统等,建成后可实现年生产15万吨花岗岩板材(包括板材、路沿石和异形石材)、年生产74.881.万吨机制砂。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                                                1.主要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原料及产品放置于封闭库房内。板材生产喷砂工序产生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火烧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机制砂生产线破碎、制砂、筛分等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除尘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后,经高度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设置喷淋、喷雾装置,确保厂界废气达标。2.项目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 厂区外设置防洪沟,确保废水不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除尘灰、地面沉降的粉尘每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板材)全部回用于机制砂生产;废气瓶、废锯片、磨片由厂家回收;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处理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外委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抹布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暂存间暂存,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