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点击:

    一、领导工作分工

    宿晓升 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个人简历:宿晓升,男,满族,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梁忠宇 党组成员

    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办理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梁忠宇,男,满族,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付大鹏 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公共机构节能、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工作,办理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付大鹏,男,满族,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赵景杨 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协助主任做好机关制度建设、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政府投融资项目、安全生产、扶贫帮困、离退休人员管理、12345平台诉求办理、县长信箱、县长批示件、协助县委办办理人民网书记留言板诉求等方面工作,以及联系人大、政协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联系县机关事务保障服务中心。

    个人简历:赵景杨,男,满族,198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理学学士,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吴 荟 党组成员

    负责综合文字、公文拟办、公文流转、办公室保密、信息报送、政府会议、县政府值班值守、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综合科拟报送县政府领导及县委的文稿等政务保障工作的审核把关,办理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历:吴荟,女,满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二、部门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县工作情况,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组织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五)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请示、报告县政府的工作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机关的来文、来电及领导的批示。

    (六)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及信息反馈,负责县政府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关工作联络。

    (七)负责收集、整理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的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八)负责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领导,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其他市领导及重要外宾来我县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及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值宿及突发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负责协助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全县群众诉求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十六)制定全县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接待工作。

    (十七)负责县本级公务接待经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安排,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调配、更新和处置工作。

    (十九)负责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消防、交通安全、绿化、食堂等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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