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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岫岩县2022年辽宁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时间:2023-02-08 11:17来源:县商务局作者:点击:

    一、项目编号:JH21—210323—00006

    二、项目名称:岫岩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鞍山鞍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路46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柒佰玖拾捌万元整

    小写:¥7980000

    六、中标(成交)内容:服务类

    名称:岫岩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

    02包(C1799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服务范围:建设电商大数据平台,自动采集全县产地数  据、品牌中心、上行数据、企业数据、三级物流、扶贫、培训等模块的关键数据,依托电商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展示和公开,获得产品流通分析、消费需求、市场布局等信息,帮助本地企业和个人更好的把控产品市场动向,做出正确的决策。(1)建设24个镇级服务站(2)建设8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3)实现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  服务覆盖率100%。(4)镇、村服务站功能: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实现电商服务与物流配送功能二站合一。要求实现统一门牌标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服务管理、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编号管理的运营模式。提供职业技  能培训、政策宣传、代购代销、代收代缴、快递收发、费用存缴、小额取现、就业创业指导、农产品信息收集、 贫困户农产品对接、政策宣传等便民服务。推行“直投  到户”、“物流配送+农村物流网点自提点”两种配送模式,实现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集中收发货“最初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5)镇村服务站点配备必要的设备(6)提升电商站点存活能力1、规划建设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通过建立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全面降低城乡物流末端配送成本,努力实现物流成本与省会城市沈阳的物流成本大体相当。2、建立县级电商物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通过整合“四  通一达”、京东、邮政等物流企业,建设集仓储物流信  息管理系统、仓储区、传统商贸企业入驻区、分拣区、加工包装区、办公区等功能于一体,配备必要的仓储分拣和物流配送设施的县级电商物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3、建设镇快递物流站。镇级物流快递服务站与镇级电商  服务站合并建设,二站合一。充分利用各物流公司现有网点,采取各快递企业共享共用,负责辖区内物流快递分拨、快件集中收发以及村级网点管理与维护。4、建  设村级快递物流点。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点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合并建设,在电商服务点上叠加物流快递服务功能,实现二站合一。由电商服务点管理人员一并提供物流快递收发服务,并建立物流快递服务统计台账。5、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鼓励邮政、供销、烟草等物流龙头企业整合商贸物流、快递、交通等社会物流资源,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6、打造岫岩云仓.整合岫岩县电商仓储资源,建设供应链云仓

    服务要求:依据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建设方案、资 金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指标(省商务厅)、招投标文件(含建设运营合同)等文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对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核实核准,建立项目管理台账,规范项目档案,负责提供《项目进度报告书》《项目资金拨付建议书》,为每阶段项目验收提供依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内完成

    服务标准:《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 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422号〕;《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商电商函〔2021)225号)《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20] 226 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流[2015]422号)《农村电子 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的通知(商办建函〔2020〕144号)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七、合同签订期限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成交) 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