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2〕36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岫岩县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
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鞍山市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鞍政办[2022]36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县区级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鞍药安组办[2022]1号)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全县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负责全县药品安全协调协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全县药品安全重点工作;统筹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药品安全风险;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组 长: 李 勇 副县长

副组长: 刘 宪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博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方 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荟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 韩明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倩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文岫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光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宋英亮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刘芳冰 县医保局副局长

     赵晋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 飞 县司法局副局长

     白 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丛佩浩 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主任

     杨 桦 县委编办副主任

     寇 玉 县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 勇 县科协副主席

     李海铭 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博丹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