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市场局小微企业服务科关于助企纾困情况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09 09:48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者:纪凯点击:

    根据省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24号)精神,经请示市直主管部门,涉及上述通知的市级层面文件已经起草完毕,待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发布实施,县级部门将结合条线工作部署开展助企纾困工作,落实好上级助企纾困政策措施,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资金支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调研走访,做好银企对接工作。前期,接到上级《关于报送一季度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情况相关分析材料的通知》,县市场监管局责成分局对辖区商户进行走访调查,一方面提出了支持本地实体经济发展和降低网络平台经营成本等意见建议,另一方面结合市场监管邮储银行“百亿送贷”项目,搭建银行与商户对接渠道。

    二是推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公示助企纾困政策措施。通过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畅通政策供给沟通渠道,目前累计推送特色小微企业10户、创业孵化基地展示2处;充分利用好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集中公示“个转企”奖励资金发放情况,持续开展扶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相关工作,涉及市场监管、税务、工信(商务)、公安、农业农村、住建和交通运输等7家行业主管部门,扶持工作要求已发至各单位。上述工作安排均由市直部门统一安排部署。

    第三、积极引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修复企业信用,使其复归小微企业名录库。由于各项扶持政策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市场主体,而有些市场主体由于疏忽未按时进行年报,导致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这种情况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便无法判定其划型,经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企业划型为系统根据市场主体年报情况自动判定,而且是每日24日进行一次自动判定,所以此种判定为动态判定,因此市场监管部门无需开具相关证明,也无法开具相关证明。面对上述情况,发现市场主体不在小微企业名录库无法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时,引导企业修复企业信用信息,指导其到辖区分局或县局有关科室办理移除手续。

    四 、疫情期间走访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保供对接,解决县内民生问题。

    五、8月完善了岫岩满族自治县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主席会议制度(报批稿)。

     

    岫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