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2〕30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辽东绿色经济区
个性化指标考核体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县域经济中心:

为全面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整改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岫岩县作为辽东绿色经济区的重要区域,2021年度考核未体现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的个性化指标”问题,现按照专班、专人、专管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辽东绿色经济区个性化指标考核体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郑 红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黄云龙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刁兴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文继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曲青春 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副局长

    王俊龙 县水利局副局长

    修占宝 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景辉 县域经济中心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县委组织部:负责落实市组织部制定的考核办法,将辽东绿色经济区特色指标纳入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促进我县辽东绿色经济区个性化指标考核体系工作提质增效。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整改举措,完成时限,压实责任主体;按照相关部门考核意见,提出辽东绿色经济区特色指标需求、意见和建议,配合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大力推动落实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个性化指标;制定《岫岩县推进“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3.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市制定的有关土壤、资源等方面辽东绿色经济区个性化指标考核方案,推进考核指标落实。

4.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负责落实市制定的有关空气、水质等环保类辽东绿色经济区个性化指标考核方案,推进考核指标落实。

5.县水利局:负责落实市制定的有关水土、河流等方面辽东绿色经济区个性化指标考核方案,推进考核指标落实。

6.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市制定的有关林长制、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任务、年度森林任务,推进考核指标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辽东绿色经济区个性化指标考核体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全面完成好整改工作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黄云龙(兼)。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